欢迎来到时讯视界

时讯视界

摸清经济“家底”!梅州启动五经普综合试点工作

时间:2024-05-03 17:14:19 出处:休闲阅读(143)


掌上梅州讯 2023年是家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实施之年。6月12日上午,摸清梅州梅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五经普”)市级综合试点启动仪式在梅江区江南街道梅龙社区举行,经济经普j9标志着全市五经普市级综合试点工作全面铺开。启动

全国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综合主要目的试点是全面调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工作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家底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摸清梅州五经普的经济经普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启动

据了解,综合梅州市五经普市级综合试点区域为梅江区江南街道梅龙社区,试点j9试点工作分为两阶段开展,工作其中6月11日至14日为清查阶段,家底6月15日至16日为普查阶段,普查员将对试点区域内所有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清查和普查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会议指出,此次综合试点是五经普正式开展前的一次实战模拟。各级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担当,高效推进,为五经普正式实施积累有益经验。要勇于挑战,全面客观反映建设梅州苏区融湾先行区、实体经济发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方面的新进展,为梅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和决策依据。要勇于面对,真正试出问题、试出经验、试出做法、试出结果,确保综合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要破难攻坚,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实事求是分析问题,积极寻求破解办法,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要依法普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以高质量经济普查服务梅州高质量发展。

梅州市经普办常务副主任、市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大河表示:“中心城区是经济活动的主战场,梅龙社区的普查对象、产业布局较为复杂,具有充分代表性,便于普查员更好地积累经验。近期我们强化组织培训,提升普查员的业务水平,做到应统尽统。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动员普查对象全力支持配合登记工作,如实填报各项指标数据,为梅州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启动仪式后,普查员前往试点普查对象经营场所,入户开展清查登记工作。


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市级综合试点普查对象的一封信

各企业(单位)、个体经营户:

您好!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要求,我国将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将为我国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为全面模拟经济普查全过程,探索普查实施的办法,按照梅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在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街道办事处梅龙社区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市级综合试点工作,试点的普查对象是本区域内所有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本次试点将分为两阶段开展:其中,2023年6 月11 日- 6月14 日为清查阶段,6 月15 日- 6月16 日为普查阶段,届时将有普查员佩戴工作证件上门采集普查数据,请配合准备以下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2022年12月(或四季度)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一、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本费用明细账、从业人员及工资情况等资料;如为2023年新开业企业(单位),请准备2023年4月份期别的以上资料;

3.在建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情况。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请如实填报。如对经济普查工作有任何建议或问题,请致电2188182、2192973与我们联系!

祝事业发展蒸蒸日上!

梅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

图文/梅州日报记者:江婵

编辑:罗欢欢

审核:练海林



分享到: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和图片整理于网络,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删除!

友情链接: